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的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
联系电话:0535-6632812
附 件:建筑业企业资质2020年第三批告知承诺件 -.xls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