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14:50 来源:
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以政务公开为重要抓手,坚持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心系于民,聚焦公众关切,提高政策知晓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幸福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梳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本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梳理,适当调整,优化目录结构,减少目录层级,突出重点考核内容。

截至12月31日,全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累计939条。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针对民众需求,积极回应网上民声,累计回应33件,倾听企业、群众办事诉求,答疑解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方式,以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大政务信息管理统筹力度,明晰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将公开工作责任到人,配备专职人员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各领域信息目录,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定期存档。

(四)公开平台建设

1.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促进“烟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累计关注人数:33779人,日均阅读量:333。

2.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渠道,累计推出“云享政务”有问必答系列短视频解说32期,对企业登记、施工许可等事项的网办便利化进行广而告之,同时,在服务大厅配备“大导服”团队,对网上审批进行宣传引导,扩大群众知晓面、认可度。

3.在大厅设立“网上办事体验区”,对不熟悉网上操作或未注册政务服务网账号的办事群众,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注册,针对全市1559个高频服务事项,制作发布图片、影音双解版服务指南。同时,制定发布个性化外网申报《操作手册》,供群众查询使用。

(五)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依法及时发布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切实找差距、补短板,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够,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途径和方式。二是政策解读篇幅过少,解读形式和质量还需提升。三是信息更新的效率和形式需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我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以来,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策发布、回应质量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市政府“营商烟必行·公开邀您讲”活动。6月12日,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举办“营商烟必行·公开邀您讲”政府开放日活动。11家企业代表受邀参加,此次开放日,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各家企业对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及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难点堵点问题,收集了鲜活的反馈意见。从而以群众、企业的需求为导向,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