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高速栖莱公路有限公司栖霞至莱州高速公路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的公告

日期:2026-04-10 11:07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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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林业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林业局初审、现场查验、现场公示和市级审批部门审查,现对山东高速栖莱公路有限公司申请的《栖霞至莱州高速公路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复予以公告。

 如对公告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有异议,请及时向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电话:0535-6788820,邮箱:ytsspjtzxmk@yt.shandong.cn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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